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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恶意行为概述

1.1恶意行为发展背景

    随着网购平台的发展,恶意行为也伴随产生,并衍生出庞大的灰色产业链和黑色产业链。商家经营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专业或非专业恶意行为的骚扰和攻击。恶意防控业务伴随着恶意行为的日益猖獗和平台致力于为商家提供更健康纯净的经营环境应运而生。

    为了提升商家体验降低商家损失,恶意行为的受理由原先隐蔽的表单入口,演变成今天的规蜜平台。由原先对账户的处置,拓展至对订单和账户双重处置。伴随着恶意行为的行为链和获利点的演变,恶意行为受理场景也在不断拓展。

1.2恶意行为定义

恶意行为的处置主要依据“滥用会员权利规则”,指会员滥用购买商品、评价、申请退款、发起投或索赔等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淘宝鼓励商家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同时也鼓励消费者诚信购买,共同维护良好有序的网购环境。但对于会员不以消费为目的,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淘宝也会坚决制止并加强相应管理。

1.3恶意行为范围

为保护商家权益,基于“滥用会员权利规则”,淘宝网对于恶意行为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利用他人的行为瑕疵,以发起投诉、给予差评等手段威胁他人,索取不当利益的;

2、恶意使用无效的或不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无法按时发货,妨碍淘宝运营秩序的;

3、利用一个或多个账户,在短时间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导致卖家商品下架,影响卖家正常经营秩序的。

4、欠缺交易意愿,恶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其他牟利目的,购买商品后异常频繁地发起退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